中国园林网8月24日消息:近日,为切实加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株洲市茶陵县林业局出台了加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管理办法,办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一、加强宣传保护。各林业站承担野生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资源消长情况。野保站对全县古树名木组织技术人员重新鉴定,统一登记、编号、录像、建档、挂牌。
二、规范采集办证程序。县野保站明确采集范围,规范申请资料,公示办证程序,严格把关。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基层林业站要对批准的采集地点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必须做到采集前指明采集范围,采集中进行检查、采集后进行验收,并做好详细检查资料,填好验收单。对入圃的活立木,监督采集者办理好县内运输手续,做好入圃登记台帐。
四、坚决打击处理非法行为。严禁倒卖、砍伐、损坏野生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严禁在森林采伐和更新造林中未经批准采伐、烧毁野生保护植物。对于局各执法单位、森林公安、林业站、检查站、在执法过程中查处的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一律没收。凡是在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管理工作中,因监督管理不力,徇私舞弊,导致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流失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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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