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我省不断完善保护政策、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省级湿地公园11处,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04亿元,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退耕还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项目74个。这是记者12月21日从省林业局了解到的。
湿地保护修复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修复工作。2015年省人大出台的《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全面实施,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全面保护湿地,强化湿地利用监管,加强退化湿地修复,维护湿地生态功能,改善生态环境,到2020年,全省湿地面积不低于942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的目标任务,建立了我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加强了部门协调配合。省以下湿地保护立法取得了突破,郑州市出台了《郑州市湿地保护条例》,三门峡市通过了《三门峡市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条例》,通过验收的湿地公园也都由地方政府制定出台了管理办法,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法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湿地保护体系基本日趋完善。全省各地着力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建设管理,湿地保护面积和湿地保护率大幅提升。到2019年底,全省受保护湿地面积为476万亩,湿地保护率由2015年的37%增加到2019年的50.51%,完成了《河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省已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11处,其中国家级3处、省级8处,总面积371.3万亩;已建立湿地公园(试点)71处,其中国家级35处、省级36处,总面积157万亩。今年申报的27个省级湿地公园批复后,全省国家、省级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数量将达到115个,主要县区建立了湿地保护区或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体系基本形成。郑州黄河湿地、伊川伊河等28处国家、省级湿地公园已经完成了试点建设内容,通过了国家林草局、省林业局的验收。
湿地保护修复投入快速增长。省级财政湿地保护资金由2015年的360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4500万元,中央财政由2015年的5050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5933万元。市、县财政对湿地保护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如洛阳市市财政投入2000万元。各级财政的支持,有效保障了湿地保护修复快速推进。
破坏湿地资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绿盾2017-2020”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等,持续开展打击破坏湿地资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破坏湿地案件,关停非法采砂厂石料厂,震慑了违法破坏湿地资源行为,有效保护了湿地资源。
湿地保护修复成效显著。2016年以来,在南水北调源头丹江湿地、黄河湿地、淮河流域等重点流域实施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湿、湿地保护恢复补助项目74个,持续对退化湿地恢复与修复,科研、巡护、保护、宣教的设施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予以补助,有效改善了湿地生境,丰富了湿地生物多样性,大幅度提升了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基层管理机构的管护能力和水平,保护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和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越来越多的湿地公园成为展示当地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热点,靓点区域。
据了解,“十四五”期间,我省将重点抓好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进一步扩大湿地保护面积;抓好试点湿地公园建设工作;做好重要湿地申报;加强湿地监督管理;重视宣传和人才培养。同时,我省还将继续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 ,推动我省湿地保护事业上新台阶,让湿地公园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意空间。
(来源:河南经济报)